浅谈艺术与设计
发布时间:2019/1/10 20:10:23 浏览次数:1026
偶然在报上阅读了一篇“艺术是我,设计是他”的文章,其中所表示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阐述了艺术与设计两个概念的区别和含义。从而也使我部分的明确了作为艺术和设计的模糊认识。早在几年前(或者说一直延续到现在),我国的艺术工作者已经针对这两者之间关系有所争执,到底设计是不是艺术,设计和艺术能否同一而论的观点一直也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美术观察》也曾经围绕这一问题作了的讨论。综观几十年来,国内工艺美术界对“装饰”、“装饰艺术”、“工艺美术”、“实用美术”、“艺术设计”等概念的逐步过渡和划分,体现了时代的变革和社会对艺术与设计的认识不断深化发展的过程。有人说设计本身就是问题,而艺术不需要解决问题。这个两者之间的联系与分歧,与“艺术是我,设计是他”有同工之妙。那么两者之间的关系究竟在何方呢?又该如何深入认识和重新定位艺术与设计的关系呢?在这篇文章中,本人斗胆谈一下自己的认识,虽然有兔子谈论死亡的嫌疑,但还是要敬请各位老师来时批评指正。
首先,本人就三个概念:“艺术设计”、“设计艺术”和“艺术与设计”谈一谈看法。在英文中我们很难看到“Art Design”或“Design Art”,而“Art and Design”到是用得很多,如芬兰赫尔辛基艺术与设计大学(University of Art and Design),美国哥伦布艺术与设计学院(Columbus College di Art and Design)等。如果照国外的说法应该是“艺术与设计”较为准确。由此看来国际上将艺术与设计并列而立,体现了两个学科领域既相互联系、又各不相同的特点。在这里,艺术涵盖了美术、建筑、戏曲、影视和音乐等等的大艺术范围,设计则包括了从手工艺设计的所有涉及范围。这样的名称涵盖较广,也比较合理。而且在艺术中"Art与Arts"也有微妙的解释,西方院校名称中采用的大都是“Art and Design”,而不是“Arts and Design”,实际上在英文里“Arts”体现的是手工艺而不是艺术的多种类。当然,中国自有中国的国情,也不必一切都要以直接翻译过来为准。(参考:《关于艺术与设计的思考》,蔡军)
对目前我国对“艺术设计”的说法,主要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对“艺术与设计”的简称或模糊化思维,省略了其中的“and”,这种方式比较概括,但对于艺术和设计的关系表达不明确,一种则是在当前中国,特定阶段,设计教育者们对设计的“国情化”解释,是在人们还停留在“工艺美术”的概念上,对“设计”的定义缺乏全面理解的情况下,在“设计”前面加注“艺术”的装饰。同事“艺术设计”还是对过去“装饰”概念的最好演绎,比如过去的室内装饰系就改名为环境艺术设计系。从更深层看,这一概念反映了中国当代一批工艺美术界学者们对设计的认识。过去一学者认为只有工艺美术,没有设计,所谓设计只不过是“现代工艺美术”。虽然这一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了变化,但认为工艺美术是艺术的一部分,要将其纳入“设计”范围还不如称其为“设计艺术”为好。
这只是从单独层面上划分,对直截了当的采用“设计”这一概念具有严重的妥协态度。忽略了设计艺术基因在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催化和促进作用。设计艺术与艺术设计,虽然常常被当作同义术语即使在一些正式的学术讨论中也常被交互使用,但要研究设计艺术,首先要追寻即成事实的真相,但在我国的文化含义中,设计艺术有相对的界限,那界限可以涵概精神的艺术和物化的艺术的领域。从文化发展的观点来看,设计艺术的艺术发展过程中一个从原料加工程序到成品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正是由于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存在方式,他同人的视觉思维、审美观点、生理需求一样,贯穿于艺术作品创造的始终。从古到今,从原始到成熟,在发展形式上,属于时间维的纵向状态,趋向于潜伏期。与设计艺术相区别,艺术设计更多属于现状的研究范畴。属于空间维的横线状态。趋向于爆发期。可以说当设计艺术处于空间维的横向发展机会中关注的越多,受重视的程度越大,那么潜伏期也就相应的爆发,其实目前我们所处的中西文化的碰撞,正是设计艺术的发展爆发期,也正是为什么会产生艺术与设计的争论的原因之一。
首先,本人就三个概念:“艺术设计”、“设计艺术”和“艺术与设计”谈一谈看法。在英文中我们很难看到“Art Design”或“Design Art”,而“Art and Design”到是用得很多,如芬兰赫尔辛基艺术与设计大学(University of Art and Design),美国哥伦布艺术与设计学院(Columbus College di Art and Design)等。如果照国外的说法应该是“艺术与设计”较为准确。由此看来国际上将艺术与设计并列而立,体现了两个学科领域既相互联系、又各不相同的特点。在这里,艺术涵盖了美术、建筑、戏曲、影视和音乐等等的大艺术范围,设计则包括了从手工艺设计的所有涉及范围。这样的名称涵盖较广,也比较合理。而且在艺术中"Art与Arts"也有微妙的解释,西方院校名称中采用的大都是“Art and Design”,而不是“Arts and Design”,实际上在英文里“Arts”体现的是手工艺而不是艺术的多种类。当然,中国自有中国的国情,也不必一切都要以直接翻译过来为准。(参考:《关于艺术与设计的思考》,蔡军)
对目前我国对“艺术设计”的说法,主要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对“艺术与设计”的简称或模糊化思维,省略了其中的“and”,这种方式比较概括,但对于艺术和设计的关系表达不明确,一种则是在当前中国,特定阶段,设计教育者们对设计的“国情化”解释,是在人们还停留在“工艺美术”的概念上,对“设计”的定义缺乏全面理解的情况下,在“设计”前面加注“艺术”的装饰。同事“艺术设计”还是对过去“装饰”概念的最好演绎,比如过去的室内装饰系就改名为环境艺术设计系。从更深层看,这一概念反映了中国当代一批工艺美术界学者们对设计的认识。过去一学者认为只有工艺美术,没有设计,所谓设计只不过是“现代工艺美术”。虽然这一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产生了变化,但认为工艺美术是艺术的一部分,要将其纳入“设计”范围还不如称其为“设计艺术”为好。
这只是从单独层面上划分,对直截了当的采用“设计”这一概念具有严重的妥协态度。忽略了设计艺术基因在艺术发展过程中的催化和促进作用。设计艺术与艺术设计,虽然常常被当作同义术语即使在一些正式的学术讨论中也常被交互使用,但要研究设计艺术,首先要追寻即成事实的真相,但在我国的文化含义中,设计艺术有相对的界限,那界限可以涵概精神的艺术和物化的艺术的领域。从文化发展的观点来看,设计艺术的艺术发展过程中一个从原料加工程序到成品之间的关系问题,也正是由于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存在方式,他同人的视觉思维、审美观点、生理需求一样,贯穿于艺术作品创造的始终。从古到今,从原始到成熟,在发展形式上,属于时间维的纵向状态,趋向于潜伏期。与设计艺术相区别,艺术设计更多属于现状的研究范畴。属于空间维的横线状态。趋向于爆发期。可以说当设计艺术处于空间维的横向发展机会中关注的越多,受重视的程度越大,那么潜伏期也就相应的爆发,其实目前我们所处的中西文化的碰撞,正是设计艺术的发展爆发期,也正是为什么会产生艺术与设计的争论的原因之一。